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刘璇)8月16日,咸安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发布《“安全充电 满电回家”行动倡议书》,具体如下:
咸安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广大居民朋友:
电动自行车作为便捷、低碳的交通工具,为我们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不当的充电和停放方式也带来了安全隐患。例如“飞线充电”,甚至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以及将电瓶拎回家中充电,电动自行车一旦短路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为切实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践行规范充电,时刻谨记“安全无忧”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使用安全的集中充电桩进行充电。严禁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楼层楼道及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上楼、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要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长时间充电,除此之外车辆电池、充电线、轮胎等老化部位也要及时保养换新。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倡导“满电回家”
咸安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重要公共场所要积极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缓解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压力。居民住宅小区在适当位置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老大难问题。广大居民朋友,特别是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引领的先锋作用,带头做到在公共充电桩充电后“满电回家”,减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压力,不将电瓶拎回家中充电,避免在家私拉乱设充电线,从根本上解决在家充电导致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问题。
三、坚持社区共建共治,共同缔造“美好生活”
广大居民朋友要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凡发现在建筑物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进行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的行为,应积极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反映。主动监督身边的“飞线充电”、危险充电、违规停放及物业企业消防设施形同虚设等现象,共同争做小区消防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的“监督员”。一旦发现违规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主动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形成“人人都是监督员”的社会氛围。
火灾猛如虎,消防安全重于泰山。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危,让我们携手同行,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时刻保持警惕,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勿让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成为“隐形的杀手”,共同缔造一个安全美好的生活环境!
咸安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
2024年8月16日
一审:金崇
二审:杨文
终审: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