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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滴变化见文明丨我市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2024-08-02 17:02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贺翼 通讯员 胡海)为加强城区交通文明建设,紧抓重点交通违法乱象管理,加强对“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外卖、邮政快递车辆”管理力度,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城区重点路段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7月29日起,我市交警部门采取固定点位和巡查的方式在温泉、咸安城区开展行动。

此次行动包括整治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乱停乱靠、加装雨篷、无牌无证、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期间要求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在7:00——22:00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行驶。执勤交警部署在各重要交通路口,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劝导,维护交通秩序。

交警提醒市民: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的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导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而且,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几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不要进入限行区域,同时也请广大驾驶人牢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禁止无牌无证驾驶,不超速、超员、超载、不酒驾、不闯红灯、不逆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一审:杨紫妮

二审:刘思祺

终审: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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